小說王耽美小說網

chapter 21

關燈
夜晚,粱黎露躡手躡腳地從床上爬起來,然後繼續躡手躡腳的往梁家的囤積房走去,那裏被封印著大大小小的妖怪,裝著鳳凰火的那個葫蘆也應該是在那裏的。

七拐八繞下,躲過了那些護衛,粱黎露成功的進入到了這間房子裏。

房屋成六角形木料平行向上層層疊置,在轉角處木料端部交叉咬合。這樣的構造從方位上來說,正好關押得住這些形形色色、大大小小的妖怪。並且梁家人以防封印的衰減,每年都會往這些封印上加大封印的力量。

粱黎露松了口氣,開始尋找記憶裏的那個葫蘆。

鳳凰火,算是從千年大戰遺留下來的妖怪了。而通常情況下這種妖怪應該會放在更隱蔽的地方。然而粱黎露沒有想那麽多,反正她已經到這個地方了,那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尋找。這個姑娘因為沒想太多,於是便從最外層開始找。

她不放過任何一個地方。但是這也讓粱黎露浪費掉了太多時間。

本來梁元龍是不會發現粱黎露想要做什麽的,可是最近因為發生的這些事情,梁元龍就沒放松過,大兒子不知道要做什麽。他自己身邊又沒有個可以傾訴的對象,有任何心事就只能放在心裏,讓這個才四十幾歲的人有些消瘦。

梁元龍在卯時的時候路過粱黎露的房間,突然一股危險的感覺陡然升起,這是游走在危險邊緣的人才會產生的感覺。就好像是他的生命突然被握在了敵人的手中,隨時可能斃命。

這種感覺很不好受,梁元龍忽然反應過來,這種危險的感覺來自於粱黎露。他不知道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感覺,當下便推門進入到粱黎露的房間。

結果可想而知,粱黎露並不在房間內,那麽此時的粱黎露會在哪裏?

命令家丁到處尋找,負責守衛的人也是不知道去了哪裏的。白諾跌跌撞撞的從屋裏跑了出來,看著四處尋找的家丁一言不發。

梁家是靠不住的,白諾四年前就有了這個想法,她死心了,呆在梁家,還不如回白家去。粱黎露不見了,白諾第一個想到的便是梁亦歌……莫不是梁亦歌瘋狂的把粱黎露擄走了?

與此同時,粱黎露總算是找到了那個裝著鳳凰火的葫蘆。從子夜時分一直到卯時,她可真是找了太久的時間了,外頭亂哄哄的,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。

這個時候粱黎露並不打算回去,這麽亂,一定會發現她的。所以粱黎露準備等這一切都過去之後再從這裏出去。

然而外頭卻越來越亂,後知後覺地粱黎露才發現大家都是在找她。她偷鳳凰火的事情被暴露了?粱黎露有些慌,不對不對,要是暴露的話,她現在不可能會在這裏。但是現在她出去,一定會被抓個正著,以後說不定就再也碰不到鳳凰火了。

梁梡老師說過,鳳凰火會給世間帶來災難,但是她卻是不信的。

區區一只鳳凰火,怎麽帶來災難?那個時候年少無知居然說打開就知道傳言的真實性。可是現在,她也是除妖師的一員了,雖然並不合格,所以她是知道鳳凰火的傳言並不是空穴來風——這個葫蘆是絕對不能打開的。

現在首先要面對的,就是帶著這個葫蘆不被發現的被他們逮到。

【嘻嘻,要幫忙嗎】

心中是夜赤的聲音。這家夥不說話還好,一說話,粱黎露便是止不住的怒火,那個時候是夜赤控制她了吧。

【誰需要你幫忙,你給我安安分分的,最好是別再耍什麽花樣了,也別在試圖控制我】

用意念和夜赤對話著,夜赤的某些行為真的會讓粱黎露十分的生氣,比如控制她。

【嘁……你那麽強大的精神力,是我能控制得了的嗎】

對於粱黎露的怒喝,夜赤很是不屑,既然不需要她的幫忙,那麽就算了,總有一天,粱黎露是會需要她的,也就不急於這一時了。

內心的聲音沈寂了下去,沒有再有任何動靜。

粱黎露用手拂過胸口心臟的位置,控制不了嗎?她不覺得夜赤是在跟她開玩笑,如果夜赤說是控制不了,那便是控制不了。如果控制不了,那麽那個時候的她究竟是怎麽了呢?

外頭的聲音離這個屋子越來越近,似乎大家已經知道她就在這間屋子裏了。她是梁家的三小姐啊,她在怕什麽,怕被找到嗎?可是又有什麽好怕的,若是連自己家的家丁下人都要害怕的話,怎麽變強呢……

粱黎露將葫蘆放到自己的腰間,身上並沒有什麽地方可以把這個葫蘆藏起來。拍拍身上的灰塵站了起來,然後朝聲音的方向走去。

葫蘆突然亮起來,把整個屋子照亮了。

外頭的人本是沒有打算進入到這間屋子的,畢竟這間屋子裏不是他們能夠踏足的,迅速有人去像梁元龍稟報這間屋子的異常。

眾人看著光亮的屋子,誰也沒敢往前靠,直到梁元龍的到來。

看著屋子,那種危險的感覺依舊沒有消失,這種感覺好像還越發的強烈了。粱黎露,這個姑娘……梁元龍憤怒的用腳踹開了屋子的門。或許此時梁元龍的形象並不是很好,一向好面子的梁元龍氣昏了頭,也顧不得這些。

映入眼簾的是懸空的粱黎露。

定睛看去,才發現讓粱黎露懸空的是她腰間的葫蘆,而在葫蘆上的封印全部消失了,鳳凰火掙脫封印逃出來了?

他不相信憑粱黎露一個人就可以把那些封印解開,這是不可能的,粱黎露沒有那麽大的本事。只是梁元龍不知道,在他不管粱黎露的這麽些年裏,粱黎露發生了太多的改變,這個被梁家當做是廢物的姑娘確實是有這樣的力量把封印解開。

光芒消失的時候,粱黎露已經昏迷。

站在眾人眼前的是一個極其美麗的女子,不,應該說,這個女子就是鳳凰火。

此女子身著黑衣,底部為紅色,周身圍繞著紅色的火焰,紫色的頭發一直垂到腰間,不似人類一樣的尖耳朵,紅色的指甲,左半邊臉上有一個紫色鳳凰的圖案。

女子抱著昏迷的粱黎露,冷眼看著眼前的空人。

梁元龍大吼了一聲,鳳凰火……死亡的象征被放了出來,被誰放出來的現在已經不重要,重要的現在要麽把鳳凰火打到魂飛魄散,要麽就是重新封印起來。就算要連著粱黎露一起封印或者一起殺掉也沒有關系。

絕對不能讓鳳凰火跑掉。才從葫蘆裏出來的鳳凰火應該是很脆弱的吧……梁元龍這麽想著,便朝鳳凰火攻擊了過去。

然而這只妖怪並不想在這裏浪費掉太多的力氣,周身散發出更多的紅色火焰,火焰包裹住了她自己和粱黎露。

不等梁元龍反應過來,砰的一聲,隨著火焰的炸裂,鳳凰火連同粱黎露一起消失在了空氣中。

至此,梁元龍那種危險的感覺也才算是徹底消失。奔走進來的白諾就正好看見火焰炸裂,粱黎露被帶走了。白諾全身的力氣好像被抽幹一樣一下子就坐到了地上。

角落裏的梁亦歌自然也是看見了全過程的,嘴角勾起一個笑容——太棒了,這種力量真是太棒了……

而被鳳凰火抱走的粱黎露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。她好像是靈魂飄在空中,看著一切的發生,她什麽都沒有做……不對,是真的做了些什麽,只是她根本不曉得她究竟做了些什麽。

鳳凰火被放了出來,是被她放出來的。她沒有感覺到從這只鳳凰火身上散發出來的死亡的氣息。其實連她自己都不清楚死亡的氣息到底是個怎樣的感覺。她只是覺得這只妖怪不會傷害她。

“你為什麽不把葫蘆先藏在這裏,然後等一切都過去的時候再來拿走呢?”這是那只妖怪被放出來之後對她說的話。

她不知道,對啊,她完全可以把葫蘆先藏在自己知道的地方,然後等一切都過去之後再回來拿。

“最好的匿藏點便是原來的位置。”鳳凰火的聲音聽不出有什麽情緒的波動,她說:“沈睡永遠是最好的獲得方法。”

隨著鳳凰火的話,粱黎露暈暈乎乎的睡著了。但是這樣的睡著只是在別人看來的。她好像靈魂出竅一樣漂浮在上空,看著父親的憤怒,看著鳳凰火的一系列動作。

紅色的火焰炸裂,也把她一起帶走了。

粱黎露很疑惑,就是有什麽地方被她忽略過去了,可是又不知道是哪裏。這種感覺就好像是被人算計了一樣,令人十分的不舒服。

靈魂狀態的粱黎露一拍頭,算計……對啊,她確實是被人算計了,但是悲哀的是她居然不知道被誰給算計了,夜赤嗎?還是那個叫比比的妖怪,她不知道。

如果那個時候不是因為她捕捉到的鳳凰火這個詞語,她就不會去囤積房找什麽鳳凰火。明明已經知道鳳凰火是要被什麽人帶走的了,她幹嘛不把這個消息告訴父親呢?她一個人會有什麽實力,不管父親相不相信,她都應該說的。

現在的父親一定對她失望極了吧……

不過,那個時候,她的身體確實是不受控制一般的,把手咬破,然後在封印鳳凰火的封印上滴入了她的鮮血,封印才解開的……

粱黎露嘆了口氣……

忽然的吸引力朝她吸了過來,靈魂狀態下的粱黎露算是被吸入了自己的身體裏。

醒過來的粱黎露頭還是有些暈,好像是精神力使用過多的表現,可她並沒有使用精神力啊……

甩甩頭,調整好一切,警惕的看著眼前的鳳凰火。而這只鳳凰火不慌不忙,不知從什麽地方拿出一件袍子,丟給了粱黎露。

“如果你想要一個式神的話,我可以做你的式神。”鳳凰火有些冰冷的聲音讓粱黎露楞住了……

式神?這只妖怪說的是式神吧……

沒等粱黎露反應過來什麽,這只妖怪又說:“你要用什麽契約都行,如果你需要的話,我便可以當你的式神。”

為什麽?粱黎露從開始的震驚,慢慢轉化成興奮,開心,但是為什麽。

似乎是知道粱黎露的疑惑,鳳凰火接著說道:“你把我從封印中解脫出來,所以作為報答,我可以做你的式神,而且你的精神力很渾厚,做你的式神我並不吃虧。”

粱黎露思考了片刻,“好。”

擁有自己的式神,是粱黎露做夢都想要的,而且這只妖怪還是那種強大的妖怪,她自己又可以用契約,也就不怕她背叛她了……想到這裏,粱黎露又楞了楞,為什麽要怕背叛呢?鳳凰火一開始就不屬於她的,只是她誤打誤撞的解開了封印而已……

“既然要做式神的話……”鳳凰火有一瞬間的猶豫,“我的名字叫做火蓧。”

粱黎露在聽到鳳凰火說出自己的名字的時候,腦袋裏突然湧現出一大堆妖族的文字,一時間粱黎露並不能很好的解讀出來,不過粱黎露想,這就是擁有式神之後的感覺吧。

“那麽主人,我們現在是要去找那個叫粱黎穆的人麽?”火蓧問道。

“誒?你為什麽會知道?”粱黎露訝異了一下,隨即馬上有一條信息在腦海裏出現——作為式神的火蓧是完全可以知道自己主人下一步想要做什麽的。

火蓧又解釋了一遍,粱黎露點點頭,對火蓧這個式神頗為滿意,她能知道火蓧的想法,火蓧也能知道她想要做些什麽,擁有式神是這麽美好的事情啊。

雖然她還不是很了解火蓧,但是火蓧並不像傳說中的那樣是死亡的象征啊……

作者有話要說:

本站無廣告,永久域名(danmei.twking.cc)